如果可以用宗教、人文主义这些概念来分析中国思想的话,就不难发现,中国的宗教和人文主义传统都源远流长,而夏商周三代的宗教和人文主义正是儒学产生的思想背景。我以为,孔子对它们的取舍,已经基本决定了儒学的性质。所以,判断儒学是宗教,还是人文主义,抑或人文主义宗教等等,必须首先探讨中国传统的宗教和人文主义。
提起中国传统宗教,人们自然会联想到道教和佛教。然而,牟钟鉴教授发现,除此之外,中国历史上还有“一种大的宗教一直作为正宗信仰而为社会上下普遍接受并绵延数千而不绝”,这就是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或原生型宗教。牟教授指出:“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以社稷、日月、山川等自然崇拜为羽翼,以其他多种鬼神崇拜为补充,形成相对稳固的郊社制度、宗庙制度以及其他祭祀制度,成为中国宗法等级社会礼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家族体系的精神力量,是慰藉中国人心灵的精神源泉。 ”。
早在中国跨入文明时代之初,也就是三皇五帝时期,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就已经形成了,并成为后来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宗教。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尽管此教在形态上发生了某些变化,但其基本特点没变,其国教的性质也没变。可以说,在满清覆灭之前,它一直是中国人的主流宗教。
相对而言,中国传统人文主义的形成就晚得多了,时当殷周之际。
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殷周之际中国文化发生过一场巨大变革,后来学者们普遍认为那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我则以为,它首先是一场宗教批判运动,人文主义运动,然后才是一场宗教改革运动。
以文王、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文化精英由殷之代夏、周之代殷的历史,对传统宗教进行了一次深刻、彻底的反思,终于发现并非“天命不僭”,而是“天命靡常”,“ 惟命不于常”,甚至“天不可信”。至于夏、殷两代的废替,皆因“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原来,社会发展变化的最终根据,并不是神秘莫测的天命,而是人的德行。摒弃天命,注重人事,显然是对传统宗教的根本否定和彻底批判,标志着中国人文主义的形成。
不过,在这同时,文化精英们又巧妙地将这些人文主义成果纳入宗教的体系之中。周公提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主张“以德配天”。在这里,天仍然是人格神,只不过能够根据人的德行扬善罚恶而已。另外,周公还制定了一整套祭祀礼仪制度,用人文主义成果来强化宗法性传统宗教。这一切都意味着宗教改革。
周公等文化精英们之所以一方面进行宗教批判,开创人文主义,另一方面又将人文主义纳入宗教,进行宗教改革,大概是由于宗法性传统宗教一直作为国教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教化功能,也就是说他们是出于社会、政治、信仰等方面的考虑。